首页 资讯 正文

《化隆回族自治县促进拉面产业发展条例》7月1日起施行

体育正文 67 0

《化隆回族自治县促进拉面产业发展条例》7月1日起施行

《化隆回族自治县促进拉面产业发展条例》7月1日起施行

《化隆回族自治县促进拉面产业(chǎnyè)发展(fāzhǎn)条例》7月1日起施行填补青海拉面产业发展领域立法空白 6月12日,《化隆回族自治县促进拉面(lāmiàn)产业发展条例》(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新闻发布会在省会西宁举行,《条例》将于7月1日正式施行。此举不仅从法律层面规范拉面生产经营活动、构建具有独特(dútè)竞争力的拉面产业体系,推动化隆拉面从“数量扩张(kuòzhāng)”向(xiàng)“质量提升”转变、从“单打独斗”向“集群(jíqún)发展”跨越等方面具有里程碑意义,还有效填补了(le)青海拉面产业发展领域立法空白。 《条例》共三十条,全面总结了化隆县推进拉面产业发展中的创新(xīn)举措(jǔcuò)与成功经验,提出(tíchū)诸多贴合化隆实际、兼具(jiānjù)针对性与可操作性的思路举措。同时,对产业链品牌建设、商标注册管理、品牌维权及专利保护(bǎohù)等方面作出详细规定,鼓励经营主体使用自有商标并申请使用“青海拉面”区域公用品牌及标识,支持发展连锁经营;从地方建设、数字建设、人才培养等方面提出促进措施(cuòshī),明确推进拉面产业园、特色小镇、数字化产业基地(chǎnyèjīdì)建设,加强人才培养,支持拉面产业文化传承(chuánchéng)保护和创新发展、产业融合发展、举办相关活动、拓展国际市场,还规定利用东西部协作对口(duìkǒu)帮扶资源,探索跨区域对口合作新路径。 自2021年起(qǐ),化隆县人大常委会就动议推动化隆拉面产业立法。《条例》的立法实施是化隆县在不突破自治县立法权限前提(qiántí)下,积极开展产业促进类立法的实践成果,也是化隆县获得(huòdé)地方立法权后的又(yòu)一次全新探索。 近年来,青海省高度重视拉面(lāmiàn)产业(chǎnyè)发展,相继(xiāngjì)出台《关于促进(cùjìn)青海拉面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》《海东(hǎidōng)市推动拉面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(2019-2021)》等指导性文件,助推拉面产业优化升级。截至目前,化隆籍拉面从业人员经营的2万余家拉面门店(méndiàn)遍布全国337个城市和日本、泰国、美国等16个国家,从业人员达11.3万人,年营业额达135亿元。 来源:青海日报 作者:陈俊(chénjùn) 编辑:谢青玉(xièqīngyù) 责编:鲁东 监制:马振龙
《化隆回族自治县促进拉面产业发展条例》7月1日起施行

欢迎 发表评论:

评论列表

暂时没有评论

暂无评论,快抢沙发吧~