拓宽企业上市路径 重磅文件深入推进深圳综合改革试点
拓宽企业上市路径 重磅文件深入推进深圳综合改革试点
拓宽企业上市路径 重磅文件深入推进深圳综合改革试点近日,《关于深入推进深圳(shēnzhèn)综合改革(gǎigé)试点深化改革(shēnhuàgǎigé)创新扩大开放的意见》对外公布,《意见》中,专门提出了推进金融赋能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具体要求。
专家表示,《意见》反映出深圳在(zài)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中的重要作用,明确了粤港澳大湾区企业实现深港(shēngǎng)两地上市路径。
在(zài)此次《意见》中特别提出,允许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粤港澳大湾区企业,按照政策规定(guīdìng)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。
专家表示,政策明确了企业在深港两地上市路径,这对上市公司融资,以及(yǐjí)吸引增量资金进入资本市场,都有(yǒu)积极意义。
国信证券策略首席分析师 王开:意见明确了在香港上市的大湾区企业(qǐyè)有机会登陆A股(Agǔ)市场。这一方面,满足优质(yōuzhì)企业的融资需求,企业有望通过“H+A”两地上市的形式(xíngshì),在两地市场获得(huòdé)更多资金,助力(zhùlì)企业发展;另一方面,优质公司来到A股,也有助于吸引增量资金布局A股,提升资本市场的成交量,有助市场的长期稳定和繁荣发展。
此外,《意见》还针对金融支持科技企业发展,提出了包括优化(yōuhuà)科技型企业债权和股权融资协同衔接机制、健全科技型企业信贷、知识产权证券化、科技成果和知识产权交易等规则体系(tǐxì)的(de)一系列措施。
同时要求(yāoqiú)深化绿色金融改革。专家表示,这将有助于推动金融与实体(shítǐ)经济的紧密结合、双向共赢。
国信证券策略首席分析师 王开:这些措施(cuòshī)将引导金融机构在多个业务环节当中,持续为优质科技(kējì)类企业发展保驾护航,同时知识产权证券化等(děng)一系列实践场景的健全与(yǔ)规则的完善,有助于科技企业从融资到运转环节更具灵活性,提振了企业布局新质生产力的战略信心。

近日,《关于深入推进深圳(shēnzhèn)综合改革(gǎigé)试点深化改革(shēnhuàgǎigé)创新扩大开放的意见》对外公布,《意见》中,专门提出了推进金融赋能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具体要求。
专家表示,《意见》反映出深圳在(zài)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中的重要作用,明确了粤港澳大湾区企业实现深港(shēngǎng)两地上市路径。
在(zài)此次《意见》中特别提出,允许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粤港澳大湾区企业,按照政策规定(guīdìng)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。

专家表示,政策明确了企业在深港两地上市路径,这对上市公司融资,以及(yǐjí)吸引增量资金进入资本市场,都有(yǒu)积极意义。

国信证券策略首席分析师 王开:意见明确了在香港上市的大湾区企业(qǐyè)有机会登陆A股(Agǔ)市场。这一方面,满足优质(yōuzhì)企业的融资需求,企业有望通过“H+A”两地上市的形式(xíngshì),在两地市场获得(huòdé)更多资金,助力(zhùlì)企业发展;另一方面,优质公司来到A股,也有助于吸引增量资金布局A股,提升资本市场的成交量,有助市场的长期稳定和繁荣发展。

此外,《意见》还针对金融支持科技企业发展,提出了包括优化(yōuhuà)科技型企业债权和股权融资协同衔接机制、健全科技型企业信贷、知识产权证券化、科技成果和知识产权交易等规则体系(tǐxì)的(de)一系列措施。
同时要求(yāoqiú)深化绿色金融改革。专家表示,这将有助于推动金融与实体(shítǐ)经济的紧密结合、双向共赢。

国信证券策略首席分析师 王开:这些措施(cuòshī)将引导金融机构在多个业务环节当中,持续为优质科技(kējì)类企业发展保驾护航,同时知识产权证券化等(děng)一系列实践场景的健全与(yǔ)规则的完善,有助于科技企业从融资到运转环节更具灵活性,提振了企业布局新质生产力的战略信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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